將被想念的時光




來到倫敦以後文字量大減,原因無他,遊手好閒,生活穩定,無風無浪。

住在一個離觀光倫敦較遠的地方,刻意地讓自己遠離被倫敦榨乾了相互虐待中,我覺得倫敦的邏輯很像是You saw. You came. You pay for it. 就算是我,食物免不了買到暴走。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那些,東晃西晃,東走西走,每天早上醒來,看天氣想今天要做什麼。
 

 以前聽人說英國人開口必定先談天氣,現在完全明白為什麼。倫敦雖是女王腳下,但在我眼中,她是戴著眼鏡花白鬍子纖瘦脾氣極差的老頭(覺得是程頤),真要是女人,必定是極陽剛的那種。天氣完全決定這個城市的氣氛,晴天的倫敦迷人,所有的人像派對活動一般,到處野餐遛狗,點點成群在草地散落;一到雨天,那就是另外一番情景,髒亂、遊民、狗屎,令人不禁想晴天時他們都到哪裡了?溼冷是一回事,某天像是迷路小狗一樣,閃過馬路,路過的汽車濺了我一身黑水,回過神來,別是一番體悟。


 乳果木和檸檬草。先看右,再看左,慢慢習慣過馬路的節奏。愛上一些麵包,跟著前一位結賬的人買份報紙看。花一天時間,洗衣服、在對面小咖啡店吃午餐(我極喜愛這店)、把衣服烘乾、運動、走去劇院看戲、坐地鐵回家,心裡盤算某一天必須要去把西敏寺看了。

秋天了倫敦,非常不長進的我,會被未來的自己想念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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